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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

长春:提供奖补资金支持污水源、土壤源、浅层地下水源热泵

长春:提供奖补资金支持污水源、土壤源、浅层地下水源热泵-地大热能


地大热能2022年12月27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2 年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充分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发展,使长春市更多单位利用省级奖补资金向全市征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并给予奖补资金支持

 

《通知》规定,奖补资金申报主体应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建设单位。申报项目应为2021年7月1日后新建热泵机组设备,安装完成,并于20222023年采暖期投入使用。申报项目需经过2023年初市、区共同组织的初步验收,同时在4月底前完成省住建厅的验收。

 

奖补资金支持内容及用途要求领域,《通知》做了具体要求。奖补资金主要支持开展空气源热泵工业余热热泵污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太阳能建筑供暖(制冷)、浅层地下水源热泵,其中土壤源热泵系统在冷热负荷不平衡的情况下需有夏季土壤补热措施。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及配套建设两个方面,其中,用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该项目获奖补总额的90%,用于配套建设的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制订、能效测评、绩效考核等。


项目单位应在2023年2月10日前将《可再生能源建筑项目统计表》填写完成并发送到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