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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武汉推动降碳及发展低碳产业:加大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湖北省武汉市近日出台《武汉市推动降碳及发展低碳产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围绕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和营造全社会低碳新风尚等4方面,制定了18条工作任务。《方案》明确组建市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班,统筹总体谋划、政策制定、定期调度、推进落实等工作。

 

方案》要求,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推进用煤单位改电、改气或改生物质工作,到2025年,除钢铁、电力、石化行业以及水泥熟料企业外,其他行业用煤单位全部清零。加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构建清洁低碳能源消费结构,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比达20%以上。

 

《方案》提出,推动全市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订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方案,鼓励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提出明确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制订有关行动方案。同时,加大钢铁、电力、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的节能减碳技术改造,组织实施重点行业能效、碳排放对标行动,推进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在各行业、各区域创建碳中和工厂、碳中和工业园区,通过绿色升级、循环化改造、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方式打造示范产业园区。强化重大工程项目碳评估,将碳排放指标作为新建项目审批的重要考量,严格实行能耗门槛管理“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控制。

 

《方案》还就交通、建设等多个领域低碳化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提出到2025年,全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加快发展地铁、轻轨和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实现覆盖公交、地铁、自行车、步行全绿色出行方式的低碳出行模式;提高全市清洁能源车船比例。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技术绿色建筑应用。

 

围绕碳市场建设,《方案》提出,在现行基础上推动将全市能耗范围在5000至1万吨标煤的企业、建筑、交通、大数据中心等非工业行业纳入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范围,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控制碳排放。同时,加快发展碳金融市场,引入碳市场研究机构、碳资产管理服务机构、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碳金融产品创新与投资机构等进驻碳汇大厦。鼓励数字技术碳金融深度融合,打造以气候投融资为核心的绿色金融体系,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碳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