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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双柏县爱尼山乡: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热水
地大热能地热资源开发利用:8月25日,云南双柏县政府官网发布《爱尼山乡关于严禁私打乱钻井口取用地下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含地热水)。严禁单位或个人在没有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情况下雇佣钻井施工企业打井;严禁钻井施工企业为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单位或个人打井。
《通告》指出,为管控地下水超采,爱尼山乡原则上不新增农业灌溉井,确需新打灌溉井的,必须按照打新井封旧井的要求,需到县市水利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乡人民政府和乡水务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方可进场施工。爱尼山乡辖区内凡是当前未经批准擅自打井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在2022年8月31日前自行拆除设备,自觉封填取水井。
以下为《通告》全文:
各村(居)委会、各办、中心、所、院、校、社:
为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实现全乡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爱尼山乡辖区内禁止未经批准擅自打井(机井)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含地热水)。
二、严禁单位或个人在没有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情况下雇佣钻井施工企业打井;严禁钻井施工企业为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单位或个人打井。(以上两项包括农用井、工业用井、绿化用井、建筑行业施工基坑排水井)
三、严禁申请注销取水许可证后未经批准启用水井。
四、为管控地下水超采,爱尼山乡原则上不新增农业灌溉井(机井),确需新打灌溉井的,必须按照打新井封旧井(旧井必须是在水利部门登记备案的井)的要求,需到县市水利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乡人民政府和乡水务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方可进场施工。
五、爱尼山乡辖区内凡是当前未经批准擅自打井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在2022年8月31日前自行拆除设备,自觉封填取水井。逾期不拆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依法惩处。
六、所有施工企业(打井队)不得在爱尼山乡辖区内承揽未办理打井审批手续的打井工程,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七、欢迎广大群众对未经批准擅自打井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878-7814008。
特此通告!
爱尼山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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