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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重庆市城乡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重庆市城乡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地大热能


地大热能近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结合重庆实际,制定印发《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重点提出,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推动以水源热泵技术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

 

力争到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推动以水源热泵技术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推进具备资源条件和能源需求的区域积极采用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系统,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0万平方米。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应用,推动16个区县做好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广智能光伏应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2030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到2030年,绿色社区创建率达到70%。探索近零碳零碳社区建设。

 

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建立超低(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技术、标准、产业支撑体系,积极推动工程试点示范2025年,超低(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示范项目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2030年前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

 

推动建筑热源低碳化综合利用热电联余热工业余热,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应用尽用。充分发挥城市热电供热能力,提高城市热电生物质耦合能力。

 

加快构建支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相关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协同,形成合力。加强可再生能源站等重点项目统筹建设,将区县政府明确的与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的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实施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完善绿色建筑绿色低碳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低碳建材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