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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上海印发地热能实施意见: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

上海印发地热能实施意见: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地大热能


地大热能近日,上海印发《上海市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使其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中发挥更大作用。《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上海市新增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至2035年,上海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在2025年基础上力争再新增1000万平方米

 

为实现上述目标,上海将实施深化地热资源勘查和监测四个重点任务。根据《意见》,一是深化地热资源勘查和监测,加强深部地热资源调查与评价,圈定深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远景区。二是稳妥推进浅层地热能示范应用,推动建设浅层地热能建筑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鼓励绿色生态城区、低碳园区以及设施农业领域优先利用浅层地热能。三是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发展,倡导“浅层地热能+”模式,推广浅层地热能太阳能风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形成多能互补能源供给方式。四是完善浅层地热能项目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浅层地热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各区根据各自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为规范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上海还将建立相关制度。《意见》提出,上海要建立浅层地热能项目备案登记制度,健全浅层地热能地源热泵系统应用分区管控机制,划定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的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


同时,《意见》提出,上海要规范浅层地热能水源热泵系统应用取水管理,提升浅层地热能项目技术服务质量,加强浅层地热能项目监督管理。鼓励浅层地热能利用场景丰富、用能需求迫切的区域出台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财政、金融等政策浅层地热能应用纳入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积极宣传推广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理念,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社会公众对浅层地热能的认知,营造有利于浅层地热能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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