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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遴选100座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遴选100座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地大热能 

7月3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采取“遴选一批、新改扩建一批”的方式,2025年底前,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此前,2023年12月11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了“2025年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通知》指出,在已经建成、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中,围绕水质、节能、降碳、资源利用、环境友好、系统协调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一批代表性标杆厂。对标遴选出的标杆厂相关指标和经验做法,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大规模设备更新等工作,鼓励支持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并同步完善配套管网,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促进能源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根据《通知》,申报参加遴选的污水处理厂,要求日处理量20000立方米以上,近一年进水BOD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或近3年增幅不低于10毫克/升,出水水质达标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东、中部地区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其它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
 


针对建设内容,《通知》提出了如下9点建议:
 


1、提高污水收集效能

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生活污水收集设施空白区,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开展管网老旧破损、混错漏接等问题的诊断修复更新,科学开展污水管网清淤管护,有专业管网运行维护单位等。
 

2、采用高效低碳工艺技术

优化负荷匹配,完善工艺流程,加强高效脱氮除磷等低碳技术应用,选用高效节能的电机、风机、水泵、照明器具等产品设备,强化智能调控与优化,实现精准曝气与回流控制、数字计量精准加药等,推广新型绿色药剂使用。
 

3、加强污水源热泵光伏发电的能量回收

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对厂内及周边区域供暖供冷,在光照资源丰富地区稳妥推广“光伏+”模式,适时布局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设施,推动积极参与绿证交易。

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遴选100座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地大热能 

4、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

统筹推进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用水等,探索再生水用于高耗水项目和洗车、高尔夫球场、 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
 

5、采用污泥低碳处理工艺

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逐步压减污泥填埋规模,积极采用资源化利用等替代处理方案。合理推进协同焚烧处置污泥,鼓励污泥干化和焚烧联用,推广高效节能设备和余热利用技术
 

6、强化能源资源回收利用

加强污泥沼气回收利用,推广沼气热电联产。采用好氧发酵、厌氧消化等工艺,大力回收利用污泥中氮磷等营养物质。积极推广污泥土地利用,推动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
 

7、加强智能化建设

开展污水收集管网摸底排查,建立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并动态更新。建设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开展污水处理全过程智能调控与优化。开展碳排放相关数据的监测,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开展试算工作。
 

8、合理设定出水标准

根据受纳水体水质状况、环境容量、污水水质等要素,统筹考虑能耗、药耗增加,因地制宜确定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避免过度提标。根据再生水用户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再生水处理标准。
 

9、建立厂网统筹运维机制

实现“厂—网—河(湖)”一体化或 “厂—网”一体化运维模式,出台并实施管网维护养护制度,强化专业运维队伍且人员配置合理,运维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经费 合理且及时拨付。建立完善污水处理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等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