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评估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的基本目的与内容。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有两种解释。广义上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包括:区域地质自然环境治理;直接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救灾以及减灾宣传、减灾法规等减灾管理工作。因此,广义的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内容十分广泛的系统工程。与此相区别的是狭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狭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针对某一个地质灾害体或某一个较小范围内的某种地质灾害——一个危岩、滑坡泥石流或一个地区的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所实施的以限制地质灾害活动和保护受灾体为目的的直接性防治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上面已经介绍的工程措施,以及监测、预测、预报等措施。
 
  一般指的防治工程评价是对狭义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分析评价,是针对某一具体灾害对象防治措施的减灾效果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的目的就是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的最优化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具有相对性特点,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地质灾害分布十分广泛,不可能也没必要对所有的地质灾害都进行全面的预防和治理,尤其是在国家和社会财力还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少部分重点灾害进行专门防治。因此,这就需要通过防治工程评价,对比不同灾害防治项目的可能效益,在此基础上规划安排防治顺序,确定优先防治项目,以便使有限的防治资金最充分地发挥作用。
 
  综合上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的基本内容和目的:
 
  分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科学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评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优选和方案优选提供依据。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方法。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技术评价与经济评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评价内容,把它的评价方法相应地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技术评价,即分析评价防治工程能否按照设计目标有效地扼制灾害活动或者保护受灾体;分析防治工程本身的结构、强度等是否符合规范或实际要求。技术评价主要是从自然科学角度综合分析防治工程的可靠程度,评价它的功能或效果。第二类是经济评价,即分析防治工程的经济效益,从经济学角度评价防治工程的合理性。技术评价和经济评价虽然都是防治工程评价不可缺少的方法,但由于不同地质灾害技术评价的方法相差较大,而且在已有的勘查和研究工作中,对大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理论和方法,所以仅进行防治工程的经济评价分析。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评价核心指标及其特点。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评价的核心指标是防灾经济效益。效益是指某种经济活动所获得的成效与所付出的代价之比。生产产品的产业活动(例如工业、农业)的效益是指产品的价值或利润与产品成本的比值。房屋等工程建筑效益指的是这些建筑的价值与建筑成本的比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既不是生产性工程,也不是商品性工程,它的价值和经济效益与一般工程具有不同的特点,主要有下列几点:①间接性特点;②潜在性特点;③长远性特点(张梁等,1998)。
 
  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评价的基本要素。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评价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危害强度,即地质灾害对受灾体的威胁破坏程度;防灾度,即防治工程对灾害的可能防御程度;设防标准,即防治工程的设计防灾能力;防灾功能,即防治工程可能实现的消灾能力、对受灾体的防护能力,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作用;防灾收益,即用货币形式反映的防灾功能;防灾成本,亦称防灾投入,指防治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劳动等投入,在核算时可用货币反映。
 
  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核算方法。
 
  主要有下列4种方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功能函数模型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济效益评价模型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收益核算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成本核算法。
 
  5.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优化分析。
 
  为了使有限的防治资金发挥最充分的减灾效果,需根据最优化原则选择防治项目和确定防治方案。所谓最优化原则,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即具有充分的科学性,符合地质灾害防治特点和有关的规范、标准要求;在技术方法、财力、物力,以及施工条件等方面切实可行;获得最佳经济效益。